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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行与思
 
字体: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 2008-08-27
  来源: 宣传中心
        宿州市埇桥区地税局把服务民生、促进和繁荣农村经济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以创业推动发展、带动就业、加快致富、促进和谐,通过帮助、支持和引导创业,让更多的农民走上了致富路。
       一、农民工返乡创业基本情况
        自1996年以来,埇桥区不断有农民工返乡创业,这些农民工带着技术、资金、信息等,返乡创办了数百家企业,占到现有农村企业的70%以上。逐步形成了以顺河乡板材加工、支河乡食品加工、朱仙庄纺织加工为代表的产业化集群。目前,顺河乡拥有规模以上板材加工企业12家,中小型加工企业180余家,胶厂3家,全乡板材年产值近5亿元,吸纳剩余劳动力8000余人,人均年收入15000元,一半以上的产品远销海外市场。  在以东平、东大、宿北等12余家规模加工企业的带动下,逐步形成了一条集原材料供应、加工、半成品、成品、运输、绿化、植树造林为一体的规模化生产链。支河乡自2006年3月份起,发展食品加工企业,主要生产素食羊肉串,仅2年时间全乡已发展19家食品加工企业和作坊,解决了4000多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人均年收入达到1万余元。朱仙庄镇主要以务工返乡人员创办的宿州市腾飞纺织有限公司和龙福纺织有限公司为龙头,形成了初具规模的纺织业基地,在他们的带动下,现在朱仙庄镇已经有8家布厂投入运营,还有很多小型纺织企业正在筹建中。
     二、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践
     (一)涉税服务方面
        该局牢固树立服务返乡创业的纳税人就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观念,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使他们安心创业,减轻了返乡创业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1、针对返乡创业人员技术好、市场精通,而对企业管理尤其是税收、会计知识比较匮乏的实际情况,该局主动向他们宣传有关税收政策,上门办理税务登记,辅导企业建帐建制,帮助办理申报纳税事宜,涉农涉税事宜做到快事快办、特事特办,切实当好务工返乡人员的贴心人、服务员。
       2、利用税务部门联系广泛、信息灵通的优势,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帮助企业牵线搭桥。针对返乡人员创业伊始,对市场反应不灵,时常遭受不必要损失的情况,该局积极为板材加工企业寻求原材料进货渠道,经常把在老企业了解的市场情况及时传递给新办企业,实现本地产品互通有无,有效减少了原材料的购进和运输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二)税收政策扶持方面
       1、多予、少取、放活。多年来,该局把中央支持农业生产的“多予、少取、放活”精神,积极贯彻到农民工返乡创业上来,主动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凡是企业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该局都用足用好,帮助他们及时办理审批手续,避免不必要的支出。
       2、低税负、宽政策的管理手段。由于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在初期管理比较混乱,帐证不健全,利润也不高,针对这种情况,该局对这些企业采取了核定征收的办法,实行低税负、宽政策的管理手段,进一步涵养税源,使这部分企业在几年内很快成长起来,带动了周边农村经济的大力发展。
       三、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几点思考
       (一)对中小型企业,可以采取年最高税收负担综合比率形式。税收的负担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因此,各地可以结合当地经济状况,采取涵养税源、促产增收的积极措施,适当调低企业的负担。在企业年利润率的基础上采取年最高税收负担综合比率一定三年或五年不变的政策,使企业有更多的流动资金发展生产。
  (二)对个体作坊可以比照下岗再就业相关优惠政策执行。分行业、分经济类型、分经营规模等分别制定出台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优惠政策,各项优惠期限可以放宽至3—5年。
    (三)建议对新办企业采取财政税收返还政策。按规定对企业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月返还政策,期限1—3年,返还的资金用于企业扩大生产。
      (四)对规模型企业可以比照执行相关税收优惠。如对于企业购置生产设备缴纳的增值税,可比照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相关规定,准予在当期抵扣;对于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其投资额的10%可在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可以比照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收优惠的资金全部用于扩大生产。
        (五)建立税收扶持试点地区。可以先在宿州市部分农村地区开展返乡农民创办企业的减税、免税、退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待各方面时机成熟后再行推广。□
   (作者单位:宿州市埇桥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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