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局长 汪建国
“县域兴则安徽兴,县域强则安徽强”。省委、省政府将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近年来,作出了一系列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在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地税部门应积极响应号召,充分发挥组织收入、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等职能作用,遵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促进我省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加速安徽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一、切实增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责任
县域经济发展是地方税源的重要基础。只有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地方税源才会充裕,地方税收基础才会稳固。当前,县域经济总量接近全省经济总量的一半,但县域经济实现的地方税收还不到全省地税总收入总量的三分之一。必须把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为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通过税收政策引导和调节,积极推进县域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提升经济综合竞争力,促进县域经济做大做强做优,为地方税收入稳定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县域经济发展是民生建设的重要保障。我省县域人口占全省人口总数的70%以上,保障县域民生建设关系到全省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保持税收、社保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县级地方政府才会有更多的资金投入民生建设,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建设“五有”目标的实现,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切实增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实效
扎实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支撑。建立健全经常性的收入分析和预测制度,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总体态势,科学判断税收增减趋势,及时掌握重大因素对收入增长的影响。充分利用综合征管软件等数据信息资源,进行数据的综合加工、分析、利用,既为地税部门的税收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也为各级党委、政府发展县域经济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依据。坚持 “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对实现的税收做到应收尽收,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费征收范围和收入规模,不断提高税费征收入库率,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更多实实在在的可用财力。
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促进就业再就业。认真落实营业税的起征点政策、下岗再就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高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员创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新办服务型企业、新办商贸企业和原有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吸纳更多的人员就业;鼓励外出回乡人员创业,为县域经济发展增添动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全面落实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饲料、资源综合利用、软件产品、福利企业、校办企业、粮食企业,以及发展现代农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深入挖掘政策潜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县域经济的竞争力和发展后劲。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全面落实民营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和购置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额抵免,收购、兼并县域国有或集体工业企业等方面各项税收政策,切实增强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推动力。此外,积极拓展税收政策的应用空间,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质量,为县域经济发展不断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积极实施税收管理放权,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效能保障。积极跟进省政府扩大扩权试点县(市)范围的决策部署,本着“责权统一、重心下移、能放都放、依法合规”的原则,进一步扩大30个扩权试点县(市)地税局的税收减免、所得抵免、税前扣除、资源税税额确定、税费缓征、发票管理、计划统计等多项具体涉税审批事项权限,大力支持扩权试点县(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做到: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税收工作试点,优先在扩权试点县(市)进行;有助于指导工作的各类信息、会议,均扩大到扩权试点县(市)。
三、切实增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能力
把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落实到优化税收服务中。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手段,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完善落实“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一户式”储存、“一票式”征收,推行网上办税,简化办税程序,优化办税流程,并建立业务骨干带班制度和行政领导抽查制度,进一步提高文明办税的质量和效率;积极创新纳税服务方式,认真落实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建设“三项服务”措施100条和促进全民创业措施100条,使纳税服务紧扣发展、贴近实际、更有实效;大力推行公开办税,全面落实以“三时服务、四办要求、五零标准、六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3456”服务规范,使纳税服务更加公开、透明、优质、高效;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实行涉税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基础上,积极实施“全集中”、“全到位”和远程网上审批,使纳税服务不断提速增效,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税收服务环境。
把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落实到规范税收执法中。树立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最佳服务的理念,始终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公正、统一、规范地执行税法,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纳税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序的法制环境和有力的法律保障。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实行税收检查的集中管理,减少检查次数,限制检查时间,无计划不检查,无授权不检查,无评估异常不检查。全面实施“阳光执法”、“阳光稽查”,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调动社会力量来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市场经济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把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落实到现代化分局建设中。基层地税分局是税收执法、管理与服务的终端承载,90%分布在县(市),是服务县域经济发展重要的前沿阵地。地税部门将以“现代服务观念、现代管理理念、现代技术手段、现代人才结构”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把分局各项管理比以前更加扎实、纳税人比以前更加满意、促进经济发展比以前更加有效、地方党委政府比以前更加放心作为现代化分局建设的重要标准,努力把基层分局建设成政治过硬、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管理科学、业务精湛的现代化分局,为服务县域经济科学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