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任务串联。评估工作作为稽查工作的前置,对确定的评查重点,采取先评估、后稽查的办法,对评估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评估后仍不能消除的疑点,转由稽查部门立案查处。二是机构人员互联。当评估户数多、任务重时,全局评估、稽查力量实行统一调配,利于集中力量、突破重点,促进评估工作目标的落实。三是管、评、查互联。评前:稽查人员主动整理、汇总以前年度行业纳税人涉税违规问题,让评估人员做到心中有数;评中:稽查、评估人员及时开展业务交流,把握政策要点、交流评查经验;评后:针对在评估中发现的涉税问题,及时反馈给征管一线,确保信息分析、利用良好互动。四是管理服务互联。稽查前进行纳税评估,引导纳税人自查、补报、补缴,帮助评估对象分析、整改日常业务中存在的涉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