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工作者表彰情况的通报
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地税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岗位等活动,在培养良好道德风尚、践行高尚职业操守、培育和谐征纳关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地税系统文明形象和地税干部文明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最近,在国家税务总局表彰的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中,我省地税系统有3家单位和3名个人受到表彰。宁国市地税局、马鞍山市地税局稽查局、铜陵市地税局狮子山区分局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称号;丁常仓(合肥市地税局局长)、徐建华(蚌埠市地税局局长)、岳延辉(凤台县地税局关店分局局长)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在促进地税事业全面发展的实践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增强献身地税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先进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全面推进地税事业的创新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