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与阶段性组织收入分析相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的科学性。筛选有价值信息,每月召开税收收入联席会议,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措施。二是与重点税源控管相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坚持税收管理员定期走访制度,增加动态监管措施;切实把握税情变化,将变化情况通过反馈,及时做出相关政策调整,实现对重点税源管理的可预见性。三是与社会综合治税相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的严密性。借助“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网络体系,及时发现和掌控隐蔽、零散性税源信息。四是与纳税评估工作相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的规范性。评估疑点,评估弱点,评估诚信度,开展纳税诚信约谈,通过账实结合,验证评估科学性,及时查明原因,责令征收管理单位严格管理措施,填补管理漏洞。五是与特色亮点工作相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的创新性。每季召开一次工作经验交流调度会,各单位就重点承办的特色工作进行梳理汇总,着重挖掘经验做法,在实践中检验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