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与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相结合。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督导力度,正确处理规范执法与组织收入、优化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关系,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依法治税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与加强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健全数据处理分析应用工作机制,做到信息流和工作流有机结合,促进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相互协作;强化数据处理分析结果运用,依托内部网站,建立数据集中发布平台,综合运用分析指标和模板,定期开展专题数据处理分析。三是与队伍建设相结合。完善和落实政治学习制度,将党的“十七大”内容作为四季度学习的重点进行全面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并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学习落实到位;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地税文化,丰富干部职工生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有效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继续加强“阳光地税”建设,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相结合。把创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助推器,建立服务评价体系,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办税公开,简化办税程序,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深化“一窗式”申报、“一户式”存储、“一站式”服务等纳税服务模式,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积极推进税企互动,充分利用税务干部懂经济、会管理、政策灵的优势,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实现税企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