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地税局“四个明确”进行税收全面质量管理知识考试 一是明确考试目的。主要是检验全体人员对税收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掌握情况,检查和发现薄弱环节,便于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导,更好地推进税收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二是明确考试对象。全体正式职工全部参加,包括县局党组成员、县局机关股长、基层分局长,提高全员对税收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认识,防止松劲现象发生。三是明确考试方式。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严格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力求考出真正的成绩,真实反映知识掌握情况,使县局党组对全员情况有一个明确的估价。四是明确考试奖惩。这次考试分数同历次业务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全年业务考试总分,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切实调动全体人员参与税收全面质量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紧迫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