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地税局优化质量目标推进税收全面质量管理 一是构建规范的岗责体系,科学设定量化指标。结合原有的岗位责任制,对科室职责、个人岗位进一步细化、分解,注重相互配合,加强工作衔接,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把税收全面质量管理的目标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流程。二是及时调整不合理的指标。剔除过时、轻而易举就可以达到或不能量化的目标,使目标真正起到激励作用。针对每项工作的不同过程、不同环节,设定反映税收征管服务特性的质量目标。三是科学制定各部门和各层次的分目标。使分目标能够反映各自的工作特性和内外服务的特定需要。对直接从事税收征管的征收、管理、稽查等部门,将征管“六率”指标直接分解到部门,并针对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和服务对象设定合理的可测量的质量目标,全面客观地反映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业绩。四是以目标为导向实施持续改进。对一个具体目标,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实现目标的能力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并在某个水平稳定一段时间之后,再设定新的目标,继续实施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