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地税局深化六项机制
强化税收全面质量管理过程控制
一是目标引领机制。在扎实推进税收全面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工作中,将省局质量管理体系大纲确定的目标分为全局目标和局部目标,业务类目标和非业务类目标,使目标体系覆盖税收工作全过程,围绕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并进行控制和考核,确保质量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是岗责联系机制。按照市局、机关科室、基层分局组织机构序列,依据省局质量管理体系大纲全员设岗,分别拟定各部门和各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并在此基础上,将岗责和责任人落实到具体控制过程、事项和环节中去,与控制过程、工作事项、工作环节一一对应联系起来,使岗责和过程控制得到有机结合。
三是环节实现机制。以省局质量管理体系大纲确定的146个工作环节为基础,围绕目标实现过程,围绕过程确定工作环节,规定每个工作环节需要达到的工作质量,把工作环节作为过程监测和控制实施的重点,通过过程将不同的工作环节彼此紧密联系起来。
四是要点控制机制。紧紧围绕省局质量管理体系大纲规定的248个控制要点,细化归类实现每个质量管理目标必备的工作过程,以每一项工作是否达到控制要点规定的标准为依据,将它作为控制每个岗位履行职责的主要要素,提高质量管理的过程控制水平,进而实现质量管理的目标。
五是人机结合评价机制。实行人机结合方式开展过程控制工作,将优质服务目标、以人为本目标、持续改进目标等一些不能通过安徽地税征管信息系统和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监控的目标提取处理,制作了13份过程控制记录表式样,发至基层分局和市局各科室,要求在每个工作环节认真填写。同时充分利用安徽地税征管信息系统和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将能通过计算机实现的税收业务类目标进行梳理,把计算机记录的工作过程和结果充分运用到过程控制工作中,提高过程实施的效率和水平。
六是考核监测促进机制。对于能通过计算机考核监测的质量管理目标实行分月考核监测,不能通过计算机考核监测的指标按季或半年考核监测,实现了按照既定方式、内容、标准和时限对基层分局和机关科室人员的工作过程进行监测,对于产生的不合格项能及时发现并整改纠正,既提高了考核监测的时效性,也增强了考核监测的准确性,促进了全面质量管理过程控制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