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花山区分局抓税收全面质量管理促进组织收入工作一是明晰岗责,齐抓共管。根据岗责明晰的要求,明确税收管理员的最主要职责就是组织税收收入,完成分局下达的收入任务。同时,分局领导班子分别与6个管理股建立联系点制度,帮助、协调和督促联系点完成任务,并规定对未完成任务的管理股,税收管理员、征管股长、联系局长分别承担50%,30%,20%的责任。二是目标引领,全员参与。在认真调查测算的基础上,分局将1.62亿税收任务分解到管理股和税收管理员,并完善税收收入管理办法,实行按管理股、税收管理员双重考核。征收科加强对组织收入进度情况的分析与反馈,业务科加强税政业务指导,对共性突出问题适时安排检查和督查。三是过程控制,把握要点。实施过程控制,采取税源调查、按月考核收入进度、开展检查、清理欠税等措施,并结合辖区纳税户特点,加强个体私营、建筑装饰业、餐饮、娱乐、洗浴业以及村办经济、城郊结合部等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强化再就业优惠政策调整的后续管理工作,提升组织收入水平。四是持续改进,立足创新。每月定期召开税收收入分析会,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制定税源梯次监控方案,要求每位税收管理员在所管辖户中按金额大小挑选10%作为税源监控户管理,同时,按发展潜力挑选10%做为发展监控户管理,不断强化征管;加强核定征收户跟踪管理,对连续三个月超出定额的,及时调整核定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