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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张枫副局长在由各管理分局分管局长和征管股长参加的全市汇算清缴工作会议上强调,2011年度汇算清缴工作要实现“三新”:
一、汇缴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思想认识上要有新突破,充分认识做好汇缴工作是企业所得税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是税务人员依法行政的要求;是减少和降低执法风险的要求;是现代化分局建设的要求。二是工作机制要有新突破,从保障机制、问责机制和奖惩机制方面寻求突破。
二、纳税服务实现新举措,要树立减少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就是最好服务的理念,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纳税人的权利体现等方面为纳税人开展全面、细致和个性化的服务。
三、 评估质量实现新提升,各单位要选好重点、配好力量,科学安排和组织汇缴工作,并要求市局要做好督查和服务工作。
会上,所得税科还具体布置了2011年的汇算清缴工作,并首次以公告的形式将汇算清缴应注意事项、优惠政策及税务机关的新要求向广大纳税人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