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错峰申报。将汇缴期分成3个时段,引导纳税人错峰申报。
二是申报审核前置。发布《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审核要点》,明确基层税务机关先审核申报资料、后受理年度申报的程序,及时向征管系统导入相关申报数据。
三是简化备案程序。明确财产损失、税收优惠备案申请的受理、上报截止时点。实行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权益性投资收益备案等项目备案工作和申报受理同步开展。
四是强化信息管税。利用涉税通软件和征管系统数据,开展数据质量清理,形成纳税评估指导方案,分层次多角度筛选申报疑点,确定专项检查对象。
(所得税处 何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