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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政策问答
字体: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08-10-14 17:55来源: 蚌埠市地税局
车船税政策问答
1、什么是车船税? 
    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原《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废止。 
2、谁是车船税的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 
    车船所有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使用权,但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上述所称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外籍人员等其他个人。 
3、企业内部场所行驶车船应否缴纳车船税? 
    在机场、港口以及其他企业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并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应当缴纳车船税。 
4、我市车辆的年税额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1、载客汽车:大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每辆年税额540元;中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每辆年税额450元;小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小于9人或等于9人)每辆年税额360元;微型客车(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每辆年税额240元;
 2、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按自重每吨年税额80元。
 3、摩托车:每辆年税额60元。
5、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每吨3元; 
    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的,每吨4元; 
    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的,每吨5元; 
    净吨位10001吨及其以上的,每吨6元。 
6、载客汽车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载客汽车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4个子税目。其中,大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中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载客汽车;小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微型客车是指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 
7、什么是三轮汽车? 
    三轮汽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三轮汽车或者三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 
8、什么是低速货车? 
    低速货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低速货车或者四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 
9、什么是专项作业车? 
    专项作业车,是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者器具,用于专项作业的机动车。包括消防车、救险车、勘探车、垃圾车、应急车、街道清洗车、扫雪车、清洁车等。 
10、什么是轮式专用机械车? 
    轮式专用机械车,是指具有装卸、挖掘、平整等设备的轮式自行机械。包括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铲车、推土机等。 
11、什么是自重? 
    自重,是指机动车的整备质量。 
12、哪些车船可以免征车船税? 
    (1)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2)拖拉机; 
    (3)捕捞、养殖渔船; 
    (4)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5)警用车船; 
    (6)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 
    (7)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13、什么是非机动车船?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的车辆,以及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非机动船,是指自身没有动力装置,依靠外力驱动的船舶;非机动驳船,是指在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驳船的非机动船。 
14、什么是拖拉机? 
    拖拉机,是指在农业(农业机械)部门登记为拖拉机的车辆。包括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和手扶拖拉机。 
15、什么是捕捞、养殖渔船? 
    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渔业船舶。不包括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以外类型的渔业船舶。 
16、什么是拖船? 
    拖船,是指专门用于拖(推)动运输船舶的专业作业船舶。按用途分为运输拖船、港作拖船和救助拖船。 
17、什么是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警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用牌照、武警牌照的车船。 
18、什么是警用车船? 
    警用车船,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 警用车辆以公安机关核发的警车号牌(最后一位登记编号为红色的“警”字)作为认定依据。
19、什么样的城乡公共交通车船可以享受免税优惠? 
    享受免税优惠的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是指依法取得运营资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票价标准,按照规定时间、线路和站点运营,供公众乘用并承担部分社会公益性服务或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的车船。 
20、车船税计税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核定载客人数、自重、净吨位、马力等计税标准,以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相应项目所载数额为准。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其计税标准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相应项目所载数额为准;不能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车船自身状况并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21、车船尾数是如何计算的? 
    车辆自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船舶净吨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不予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 
22、1吨以下小型车船是如何计算的? 
    1吨以下的小型车船,一律按照1吨计算。 
23、非机动驳船的税额是如何计算的? 
    非机动驳船按照船舶税额的50%计算。 
24、客货两用汽车、半挂牵引车和挂车如何计征车船税? 
    客货两用汽车、半挂牵引车和挂车按照载货汽车的计税单位和税额标准计征车船税。 
25、拖船如何计征车船税? 
    拖船以发动机功率每2马力折合净吨位1吨,按照相同吨位的船舶税额的50%计算征收车船税。 
26、新车船购置当年如何计算应缴纳的车船税?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27、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辆如何计算车船税? 
    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一年而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船税从“交强险”有效期起始日的当月至截止日的当月计算。 
28、纳税人多缴税款如何退还? 
    新购置车辆因购买“交强险”的日期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在同一月份,纳税人申请车船税退税的,由保险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 
 29、被盗抢、报废、灭失车船的车船税如何办理退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30、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 
 31、未登记应税车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船登记手续的,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未办理车船登记手续且无法提供车船购置发票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2、车船税纳税地点是如何确定的?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保险机构所在地。 
33、车船税的纳税方式有哪些? 
    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可以自行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也可以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具体方式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确定。 
34、我省车船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实行自行申报方式纳税的纳税人,其纳税期限为每年3月31日之前;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为纳税人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当日。 
35、谁可以代为缴纳车船税? 
    车船税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代为缴纳车船税。 
36、谁是车船税的代收代缴义务人?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除拖拉机、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外,纳税人无法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的,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一律按照保险机构所在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代收代缴车船税。 
37、纳税人由保险机构代缴税款后如何取得完税凭证? 
    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应向纳税人开具含有完税信息的保单,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的证明。纳税人需要另外开具完税凭证的,可在保险单填发月份的次月15日后,凭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保险单原件以及注明代收车船税情况的保险发票,到保险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完税凭证。符合条件的,地税机关应当场开具。 
38、纳税人由保险机构代收税款后如何取得报销凭证? 
    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应向纳税人开具含有代收车船税信息的《保险业专用发票》,如果使用的是旧版《保险业专用发票》,应在“附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额以及需要缴纳的滞纳金金额,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的报销凭证。 
39、纳税人拒缴车船税应承担什么责任? 
    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及时通知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追缴税款、滞纳金;纳税人拒不缴纳的,主管税务机关除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税款外,可以处以未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车船税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40、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代收代缴车船税应承担什么责任? 
    扣缴义务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扣缴义务人应收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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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08/10/14 17:56:20